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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关于新一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委员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3        文章来源:        浏览:

中共中央民族大学委员会文件

民大党发〔2014〕20号

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关于新一届关心

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委员单位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京教工〔2009〕48号)文件精神,做好新时期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进行换届。

中央民族大学新一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委员单位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顾问:周兴健

主任:艾比布拉

副主任:青觉

秘书长:崔利群

副秘书长:蒙海芳、黄波、杨恩勋

委员:离退休干部17个党支部书记、党建组织员老同志负责人、教学督导组老同志负责人、“两课”信息员、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离退休老同志)、委员单位的负责人(委员单位是职能部门的,其负责人是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委员单位是院系的,其负责人是该院系的党总支书记)。

各委员单位负责人遇有变化时,新任负责人接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属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公布。

二、委员单位

学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党校、学生处、

研究生院、团委、教务处、财务处、就业工作处、离退休工作处、离休干部党总支、退休干部党总支、后勤产业集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蒙古语言文学系、朝鲜语言文学系、维吾尔语言文学系、哈萨克语言文学系、藏学研究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研究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预科教育学院、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特此通知。

中共中央民族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20日